志愿者管理规定
为了促进和规范志愿者队伍建设,更好地发动社会力量关爱、帮助渐冻人,特制定北京东方丝雨渐冻人罕见病关爱中心(以下简称“中心”)志愿者管理规定。
1、明确志愿者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,认同本“中心”宗旨,服从“中心”志愿服务活动安排。
2、申请者须提供本人合法身份证明,并签署志愿服务意向书。。
3、对志愿者进行培训,统筹安排志愿服务活动。在志愿服务过程中,指导志愿服务完成情况并记录,报“中心”备案,制定志愿者表彰及奖励办法。
4、为渐冻人群体提供服务的时间,原则全年不少于2次,每次不少于4小时。视具体活动而定。
5、中心定期邀请志愿者参与线下,线上活动的设计,宣传,真正融入到中心,同时中心积极配合志愿者团体及个人等活动支持。
6、“中心”为志愿者提供志愿服务证件、证明信等材料;视具体活动,提供必需的支持。